丝绸之路的历史地理背景据作者多次讲演整理(5)

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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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史记》中记载了两例民间的商品输出,一是张骞在大夏见到由身毒(印度)转卖过去的蜀布和邛竹杖[8],一是唐蒙在番禺(当时南越国都,今广州)吃到

《史记》中记载了两例民间的商品输出,一是张骞在大夏见到由身毒(印度)转卖过去的蜀布和邛竹杖[8],一是唐蒙在番禺(当时南越国都,今广州)吃到由蜀地经水路运来的枸酱。前一例显然是民间的贩运,所以官方一无所知。后一例则完全属走私,因为事后唐蒙向在长安的蜀地商人打听,对方明确告诉他:枸酱是蜀地特产,大多是由当地人偷运出去卖给夜郎人了[9]。

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一直没有对外贸易的概念,自然更没有这样的需求。因为一则天朝无所不有,无须仰赖外人;一则天下本来都是我的,即使在境外有我需要的东西,也不应该出钱去买,或用其他物资去交换,或只要让对方进贡就是了。像汉武帝听说大宛有天马(汗血马),就派使者带了黄金去要求对方进贡。黄金不是用来买天马的,而是作为对进贡的赏赐。来自外国的商人只要打着“朝贡”“进贡”的旗号,不仅通行无阻,吃喝全包,还能获得比商业利润高得多的“回赐”。因为天朝历来实行“薄来厚往”的原则,从不计较经济利益。就连外国商人购买中国商品出口,一般也免除税收。所以在这条丝绸之路上历来只有“胡商”或“商胡”,连敦煌石窟中留下的壁画也是“胡商遇盗图”。

杨衔之的《洛阳伽蓝记》记录了北魏时期洛阳的商业盛况:

东夷来附者,处扶桑馆,赐宅慕化里。西夷来附者,处崦嵫馆,赐宅慕义里。自葱岭已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门巷修整,阊阖填列。青槐荫陌,绿柳垂庭。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10]

所谓“附化之民”实际大多是来洛阳的境外客商,因为事业成功获得丰厚而定居。而那些奔走在葱岭以西直到大秦(罗马),将“天下难得之货”贩运到洛阳的,也都是“商胡贩客”。唐朝长安城中的商人几乎全属“胡商”,特别是来自费尔干纳盆地的粟特人。但迄今为止还未发现中国商人出境经商或利用这条丝绸之路外出经商的记录,在“葱岭已西,至于大秦”的范围内也没有发现中国商人曾在那里活动的证据。

五、丝绸之路为文化传播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但古代中国也未加以利用,在外界的文化大量传入中国的同时,中国几乎没有主动传播自己的文化

在信息的远距离传播途径还不存在的古代,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的传播都离不开具体的物和人,而人是其中最活跃的载体,物也是靠人传输的。既然在丝绸之路上流动活动的人基本上都来自中国以外,传播的载体也只能依赖这些人。就是汉朝、唐朝控制着丝绸之路的阶段,在玉门关、阳关以西来往的人中也只有官员、使者、将士,他们都有各自的公务,对传播文化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更重要的是,古代中国的统治者和知识分子从来没有对外传播文化的目的,缺乏这方面的动力,更不会有积极性。前面已经讲过,至迟在孔子的年代,中原的诸夏已经形成了“夷夏之辨”的观念,即将周边的“夷狄”与自己(“华夏”)严格区别开来,而“夷狄”虽也是人却没有开化,本质上与禽兽无异。所以华夏不必要、也不可能教化他们,孔子的“有教无类”是不包括他们的。只有其中主动“向化”的人才有被教化的可能,才有接受文化传播的资格。等他们完全接受了华夏文化,才能完成“由夷入夏”的转化。

这种“夷夏之辨”的观念根深蒂固,直到鸦片战争后还是如此。甚至在被迫签订的条约中已承诺不能再称“英夷”“法夷”,官方在非正式场合照旧称外国人为“夷”,民间则称之为“番鬼”“洋鬼子”。而对国内少数民族的名称,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下了禁令,在出版物中不许再沿用反犬旁(犭),如獞、猺等字,一律要改为人字旁的僮、傜等,进而都改为壮、瑶等。晚清的知识分子面对外国一些明显优于中国的事物,在不得不承认的同时却千方百计在中国历史上寻找根据,以证明“中国古已有之”,甚至认为这是夷人窃取中国文明的结果。我20世纪40年代出生于传统文化发达却比较开放的浙江吴兴县南浔镇(今属湖州市),镇上出过不少学贯中西的学者,出过洋、留过学、见过外国世面的人也不少,但从小依然听到过种种丑化外国人、外国文化的说法。如中国人请外国人吃汤圆,外国人百思不得其解:中国人是怎么将馅放到米粉里面去的。还说外国字为什么都是弯弯曲曲的呢?因为孔子骑着一头毛驴到外国去,毛驴拉的屎留在地上。外国人认为这是圣人留下来的,肯定有讲究,所以他们写的字就模仿驴屎的样子,是弯弯曲曲的。

文章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网址: http://www.zglsdllc.cn/qikandaodu/2021/0302/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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